所谓“服妖”,可以理解为奇装异服,主要是指超脱于现实或是当时主流审美观念的服饰样式。服妖现象自古就有,朝代更迭,“改正朔,易服色”是统治者根据不同时代社会经济、思想文化、审美文化、伦理观念的不同,每个朝代对于服妖现象的界定略有不同之处。
宋代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的转型时期,商行店铺的迅速发展,带动了中下层阶级社会地位的提高,推动了市民文化的崛起。宋代服妖现象的表现可以总结概括为三个方面:其一,僭越礼制制度被视为“服妖”;其二,违背主流社会观念被视为“服妖”;其三崇尚胡服之风为“服妖”。
一、宋代女子常服的服妖现象
1.衣服无章,上下混淆
北宋初年,政治动荡趋于平缓,服饰等级制度未被有效严格地执行,使宋代服饰出现了朱熹所说“衣服无章,上下混淆”的局面。《宋史·舆服志》中就记载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年)下诏:“士庶之间,车服之制,至于丧葬,各有等差。近年以来,颇成逾僣。”
仁宗时(-年)时张方平上奏曰:“巾履靴笏,自公卿大臣以为朝服,而卒校胥史,为制一等,其罗縠、绮纨、织文、絺绣,自人君至于庶人,同施均用。”
宋哲宗元祐时(-年),文彦博也曾上奏:“数十年风俗僭侈,车服器玩多逾制度”张耒在《衣冠篇》中也指出:“自陛下即位以至于今,……衣冠车服之制独未为之别,以明辨上下等威而消去天下奢侈僭上之心。”南宋时期,服饰无等级差别的现象更趋显著。
孝宗(-年)时,李椿曾上奏:“自军兴以来,士大夫服紫衫以便戎事,不为过也,而四方皂吏士庶服之,不复有上下之别。且一衫之费,贫者亦难办。甲服而乙不服,人情所耻,故虽欲从俭,不可得也。”
服饰等级制度的松动、民族政权林立等多元背景下催生了宋代服饰的“变古”与“服妖”之风。此时的服饰制度仍然继承晚唐五代旧制,“有官者服皂袍,无官者白袍,庶人布袍,而紫惟施于朝服,非朝服而用紫者,有禁。
然所谓紫者,乃赤紫,今所服紫谓之黑紫,以为妖,其禁尤严”,可以看出,在当时着“黑紫”是一种“服妖”现象。
2.违背社会观念
宋代服饰发展过程中,将有谐音附会之意的服饰视作服妖,宋朝的统治者认为其违背了社会主流观念。北宋宣和年间(-年)“妇人便服不施衿纽,束身短制,谓之不制衿。始自宫掖,未及而通国皆服之。”]因对襟服饰前襟处散开称为“不制衿”有“不制金”之意,被指责为“服妖”。
《宋史·五行志》中,也指出妇女梳朝天髻被视为“服妖”,其中曰“建隆初,蜀孟昶末年,妇女竞治发为高髻,号“朝天髻”。未几,昶入朝京师。
江南李煜末年,有卫士秦友登寿昌堂榻,覆其鞋而坐,讯之,风狂不寤。识者云:“鞋,履也,李氏将覆于此地而为秦所有乎?‘履’与‘李’、‘友’与‘有’同音,赵与秦,同祖也。”又煜宫中盛雨水染浅碧为衣,号“天水碧”。
未几,为王师所克,士女至京师犹有服之者。天水,国之姓望也。”除了把国家大事、政治相违背的现象称为服妖外,宋人还把过分奢靡,过分残忍的衣着方式视为“服妖”。
宋代宫廷贵妇喜爱戴冠,冠梳盛行。据周煇《清波杂志》记载,“皇祐初,妇人所服冠高毋得过七寸广毋得踰一尺,梳毋得踰尺以角为之。先是宫中尚白角冠,人争效之,号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,至有长三尺者,登车檐皆侧首而入,梳长亦踰尺,议者以为服妖,乃禁止之。”
宫廷女子中戴白角冠高达三尺,角梳长为一尺。后有一种簪牡丹花的仿真花冠饰“重楼子花冠”,冠饰也高过三尺,所插角梳超过一尺,按照当时一宋尺子约等于今天37厘米来计算,女子冠饰可达一米多。
因为过于高大,奢靡过盛,行走登轿多有不便,曾被认为是服妖而下令禁止。
宋代皇佑元年(年),仁宗下诏:“诏禁中外不得以角为冠梳,冠广不得过一尺,长不得过四寸梳长不得过四寸。终仁宗之世无敢犯者,其后侈靡之风盛行。”绍兴年间(-年),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”,被认为是服妖。
其原因是源于翠羽制作的服饰需要虐杀动物,残害生灵,过于奢靡而被禁止。奢侈之风的社会根源在以宫廷贵族女子为代表的上层社会。宋代统治者对于女子服饰的禁奢法令从没间断过。
3.胡风盛行
北宋时期,北方少数民族势力不断扩大,宋代统治者长期受到来自北方的军事压力,处于对峙状态下的宋代统治者在心理上受到了威胁,此时的胡风盛行便被视为“服妖”。
宋朝历代曾多次下令禁止胡服。仁宗庆历八年(年)诏:“禁止士庶仿效胡人衣装,裹番样头巾,着青绿,及乘骑番鞍誉,妇人多以铜绿、兔褐之类为衣。”宋徽宗大观四年(年)十二月诏:“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,以戴毡笠、系番束带之类,开封府宜严行禁止。”
政和元年(年)诏:“一应士庶,于京城内不得辄戴毡笠。”政和二年(年)诏:“自今应敢服若毡笠、钓塾之类者,以违御笔论,布告中外咸使闻知。”政和七年(年)诏:“敢为契丹服若毡笠、钩墩之类者,以违御笔论。钓塾,今亦谓之袜裤,妇人之服也。”
宋朝历代诏书反映了宋代统治者对于北方少数民族的敌对心理,由此加深了对于胡服的抵触和禁止。南宋时期窄衣文化的盛行,加深了宋代女子服饰中日趋“胡化”的现象。
由于民族融合趋势的不断显著,各民族文化间的交流不断加深,当双方政权的矛盾逐渐激化,统治者便试图消除其他民族造成的文化影响,服饰法令由此增多。
二、宋代女子常服的现代设计应用
1.现代服装设计中宋代女子常服元素的应用方式
在两宋稳定发展的社会风尚中,各文化之间互相交融,宋代女性的审美不断发生改变,女性之美,一改唐朝时的体态丰满,雍容华贵,晚唐五代以来的丰腴圆润的女性形象不再成为女性追求的审美风格。
以瘦为美的审美风尚从北宋中期开始,盛行至南宋,女性讲求峭窄、瘦长,以显露身体的修长,形成了峭窄紧致、简约轻盈、端庄雅致、开放融合的着装风格。
于宋代女子常服造型上的创新应用设计上,需要重新整理并提取宋代常服元素,融入现代服饰款式造型,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加以创新设计,形成全新的国风服饰风格。
随着人们着装意识的逐渐成熟,民族意识不断加强,越来越多的服装品牌将宋代服饰运用到现代服装设计中,有的是整体延用服饰款式,有的是局部运用细节元素,也有的是改良之后加以创新设计,这是现代设计的个性表达,也是对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的致敬。
2.现代服装设计中宋代女子常服元素的整体运用
对于宋代常服造型的整体运用,主要体现在服饰形制上。宋代服饰在形制上基本分为两大类,一类为上衣下裳的分裁式;另一类为衣裳连属的连体式。
服装结构上采用传统的平面裁剪方式,以十字形的裁剪为主。在宋代女子常服的现代创新设计中,有一些服饰文化研究者和复原者为了遵循传统服饰本源样式,在现代设计中依然采用传统的十字形平面裁剪,致力于复刻和仿制中国历代传统服饰形制,此类服装在现代服装中被视为汉服中的复原派。
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”中的“同袍”一词,是对此类汉服爱好者的统称。复原派的汉服往往和文物考据相结合,能从文献记载和出土实物中找到确定的实物原型。
3.现代服装设计中宋代女子常服元素的局部运用
对于宋代常服造型的局部运用,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。其一,对服饰造型加以改良。将传统的平面裁剪方式与西方立体裁剪相结合,使服装更加贴合人体曲线,适合日常穿着。
其二,对宋代女子服饰的色彩搭配加以运用。两宋时期女子常服服色受到社会审美的影响,整体色彩基调趋于淡雅、自然、朴素,从文献记载与宋代传世绘画中得以体现。
《盥手观花图》中仕女为上着淡粉色上襦,下着白色曳地长裙,肩部披有淡黄色披帛的色彩搭配方式,其身旁侍女身着粉青色或竹青色圆领长袍,腰间围有白色裹肚搭配有浅黄色系带。
《女孝经图》中也可看到坐于绣墩上的仕女身着淡紫色或白色交领上襦,下着淡粉色或白色曳地长裙。总体而言,宋代女子常服用色朴素淡雅,符合宋代美学特征。在现代服饰设计中运用此类服色搭配,可使服装呈现清新雅致的风格特点。
其三,对宋代服饰中的面料加以运用。两宋时期政治稳定,经济繁荣发展,坊市界限的打破、带动了宋代纺织业的空前发展。宋代科学技术的发展,也带来了纺织技术水平的提高,纺织生产工具也在不断改进。
宋代的纺织技术与毛织工艺技术在继承晚唐五代的基础上不断进步,出现了大量的纺织品与棉麻服饰新面料,其中主要包括纱、罗、绮、绫、缎、锦、苎麻、斑布等面料。
面料组织中多装饰有图案花纹,如缠枝牡丹、芍药、山茶等花卉图案,增添了服饰的艺术效果。在现代设计中兼顾传统与现代相结合,运用现代的技术手段在宋代传统图案上加以创新设计,赋予现代设计新的风格。
结语
宋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,也是一个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科学技术等诸多领域成绩斐然的时代。
商业经济的繁荣发展带来了“工商皆本”的新理念,重文抑武的政策催生了文化艺术的极大繁荣,以和为本的民族观念推动了多民族的文化交流,儒、释、道的兼容并行成就了交融并进的多元格局,社会文明的进程使女性地位显著提高。
女性的生活场合更加开放,女子服饰风尚在此背景下不断发展,女性题材绘画作品由此逐渐增多,成为中国绘画史上的又一座高峰。这一时期的传世绘画作品独具特色,展现了女性在不同阶层的形象特点。
其中包括宫廷贵族妇女、皇后嫔妃、官宦命妇、劳动妇女、宫廷侍女、乐舞伎等,女性生活题材也十分丰富,包括对镜梳妆、临轩拜月、消暑纳凉、养蚕织帛、庭院嬉孩、宴饮奏乐等。
总体而言,将宋代传世绘画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作为研究对象,充分展示了女子常服的衣着变化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代女性的审美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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